加入日期: | 2020.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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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31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蒋家堰镇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蒋家堰镇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HBZH-******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H-******SZ-*********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蒋家 |
关键词: | 租赁 |
十堰市竹溪县蒋家堰镇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十堰市竹溪县蒋家堰镇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HBZH-202008SZ-019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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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H-202008SZ-01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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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竹溪县蒋家堰镇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溪发改审批【2019】92号以溪发改审批【2019】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蒋家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竹溪县蒋家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竹溪县蒋家堰镇 建设规模:配套建设180套公租房基础设施。浆砌石挡土墙、路灯、供电电缆、道路硬化、绿化、给水管网、排水管网、围墙、垃圾收储设施、健身器材、场面硬化等设施。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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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09-08 合同估算价:54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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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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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3.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建设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通过审核备案并提供网页截图。3.1.4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需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本工程其他设计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至少3人)(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2)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多于两家,由牵头人获取招标资料等。(4)项目班子成员应满足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要求。(5)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单独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依据十人设发[2018]87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截图)(2)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并登记企业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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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08月08日至2020年08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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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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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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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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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蒋家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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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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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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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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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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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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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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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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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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