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8.07招标公告 >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_水利基础数据处理及信息录入_SC[2020]3438招标文件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_水利基础数据处理及信息录入_SC[2020]3438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07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07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第二章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磋商内容 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 第*包 合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套************ 总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以下其中一项不满足即响应无效 序号评审内容投标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经
 
招标公告正文
第二章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磋商内容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第1包
 
合计
302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套
302000
302000
 
 
 
 
 
 
总计
302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以下其中一项不满足即响应无效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经营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2
是否为联合体投标
提供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如实承诺其是否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符合性评审
1.投标有效期90天 2.交货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街(78)号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

 

序号
磋商内容
要求
1
供应商须承诺事项
    供应商须如实承诺其是否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效期:90天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街街78号
2
对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无

三、技术需求及加减分标准(75分) 
1、单项产品★号条款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2、起评分为(75)分,基础分为(75)分,上限(75)分。

序号
内容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加减分标准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起评分为(75)分,上限(75)分
1
重点、难点解决方案
为本项目提供免费2019年遥感影像数据资源,精度应优于2m,并提供数据应用解决方案(10分)。
满足基本要求得基础分(0分);负偏离(-10分);
2
质量保证措施
提供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的5分。
满足基本要求得基础分(0分);负偏离(-5分);
3
投标人实力及业绩
根据投标人的实力和类似业绩10分。
满足基本要求得基础分(0分);负偏离(-10分);
4
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如没有证明材料,请在上传的文件中写上"无"上传,不要上传空文件)
 
5
项目设计方案完整、合理总体设计方案阐述详细完整(2分);
项目设计方案完整、合理总体设计方案阐述详细完整(2分);
负偏离(-2分);
6
项目设计方案完整、合理系统架构先进且较符合本项目特点(2分);
项目设计方案完整、合理系统架构先进且较符合本项目特点(2分);
负偏离(-2分);
7
项目设计方案完整、合理能提供优良的用户体验(2分);
项目设计方案完整、合理能提供优良的用户体验(2分);
负偏离(-2分);
8
项目设计方案完整、合理系统性能保障措施可行性较好(2分);
项目设计方案完整、合理系统性能保障措施可行性较好(2分);
负偏离(-2分);
9
项目设计方案完整、合理充分体现系统的扩展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等(2分)。
项目设计方案完整、合理充分体现系统的扩展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等(2分)。
负偏离(-2分);
10
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5分);
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5分);
负偏离(-5分);
11
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提供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的有效措施及承诺函(15分)。
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提供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的有效措施及承诺函(15分)。
负偏离(-15分);
12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具有完善的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5分);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具有完善的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5分);
负偏离(-5分);
13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对敏感信息的处理有切实可行的措施的(5分)。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对敏感信息的处理有切实可行的措施的(5分)。
负偏离(-5分);
14
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措施 提供完整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5分);
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措施 提供完整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5分);
负偏离(-5分);
15
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措施 提供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5分)。
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措施 提供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5分)。
负偏离(-5分);

 
四、商务、售后服务需求及加减分标准(5分)

序号
分值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加减分标准
1
5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云计算相关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1分)、虚拟现实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1分)、智慧水务相关软件著作权(1分),少项扣分
少项扣分

 
五、价格评分细则      

品目
价格评分细则
小微企业声明函(响应供应商自愿提供)
品目名称2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入围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20%×100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内容格式,响应供应商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如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给予相应优惠。
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除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相应查询网站的登录名和密码。
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六、履约金 
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按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并办理资金结算后,采购人应退回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
与本项目磋商相关的事务及更正公告敬请关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八、询问和质疑
    (一)对磋商文件的询问和质疑
1、对磋商文件的询问
(1)采购人负责受理答复供应商对第二章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和改动磋商文件标准格式模板所发生的询问。
 采购人的询问联系人:李嵩     电话:***
(2)采购中心负责受理答复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标准格式模板(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内容的询问。
采购中心的询问经办人:     电话:***
    2、对磋商文件的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和采购人改动磋商文件标准格式模板后增加特殊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在网上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采购人的质疑联系人:李嵩      电话:***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标准格式模板(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在网上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采购中心的质疑经办人:毛绪斌     电话:***
   (二)对磋商过程或评审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1、对磋商过程或评审结果的询问
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询问和网上询问方式。
(1)电话询问:       
     采购中心的询问联系人、电话:***
(2)网上询问:       
    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通过登录系统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网上签到后,方有资格通过系统内的【网上询问】窗口进行网上询问。
2、对磋商过程或评审结果的质疑
   
响应供应商认为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存在错评、漏评、串通投标,以及预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并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充分依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质疑投诉管理】窗口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响应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对磋商文件质疑应当符合的条件
(1)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通过登录系统成功下载磋商文件后,方有资格通过系统内的【质疑投诉管理】窗口提交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函;
(2)磋商文件质疑受理期为竞争性磋商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质疑事项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内容;
(4)质疑函中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磋商过程或评审结果质疑应当符合的条件
(1)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通过登录系统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网上签到后,方有资格通过系统内的【质疑投诉管理】窗口提交对磋商过程或评审结果的质疑函;
    (2)对磋商过程或评审结果质疑受理期为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质疑事项不得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范围和要求;
(4)质疑函中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对虚假、恶意质疑的处理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对虚假、恶意质疑的响应供应商,除对其再投标时给予严格限制外,报送省级财政部门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九、贷款担保
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到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政府采购贷款担保,联系电话***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