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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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沟强制隔离戒毒所维修戒毒人员业务用房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湖大路****号南湖假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 |
项目概况:长春市朝阳沟强制隔离戒毒所维修戒毒人员业务用房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0-07-13227
项目名称: 长春市朝阳沟强制隔离戒毒所维修戒毒人员业务用房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及事业收入
面向企业类型: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6.8758万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朝阳沟强制隔离戒毒所维修戒毒人员业务用房工程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戒毒人员用房屋面防水、戒毒人员伙房餐厅、戒毒人员宿舍楼和戒毒人员教育矫治中心,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注: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中小企业中的小型和微型标准,磋商单位根据政策规定,考虑自身是否符合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的最新标准。
2.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等)。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楼2303室
方式:现场购买。获取时请携带下列材料的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小微企业声明函;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朝阳沟强制隔离戒毒所
信用代码:11220100423206529M
采购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22010459335062XJ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cczszb@vip.163.com
3、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