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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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常德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区域内相关输配管道工程)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
本招标项目安乡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区域内相关输配管道工程)工程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20】20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乡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区域内相关输配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HCHN2020-08-001
2.3 建设地点:安乡县深柳镇、大鲸港镇、黄山头镇。
2.4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黄山头水厂至董家垱水厂、黄山岗水厂管网延伸、设备安装、清淤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工程,全长80公里,管径200mm-800mm。详见《安乡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区域内相关输配管道工程)设计要点》。计划总投资13300万元。
2.5 计划工期: 720天(含设计)
2.6 招标范围:安乡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区域内相关输配管道工程)工程施工,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勘察、设计等服务。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施工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
3.4 拟任设计负责人***
3.5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效的项目负责人***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文件中不需列明除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2020年8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 投标担保
6.1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6.2投标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投标担保的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9月 10 日 10 时30分
6.4投标担保的递交形式:投标担保采用保函的,必须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0日10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7.4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其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7.5 制作暗标所需资料将于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1楼)领取,逾期不予办理。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日报、常德日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乡县深柳大道003号(县财政局六楼)
联系人***
电 话:0736-431337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368号浙商广场B座1917室
联系人***
电 话:15115685215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