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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挂甲寺街道办事处机关河西区挂甲寺街办事处新城大厦新址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编号:XFZB-2020-TJHX-ZG039)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07 标签: 天津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政府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07
截止日期:2020.08.18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 ******人民政府挂甲寺街道办事处机关 ***挂甲寺街办事处**大厦新址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XFZB-****-TJHX-ZG***)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挂甲寺街办事处**大厦新址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桥道**号渤轻党校B座***室获取采购文件,
关键词: 改造工程 政府 街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挂甲寺街道办事处机关 河西区挂甲寺街办事处新城大厦新址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XFZB-2020-TJHX-ZG039)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西区挂甲寺街办事处新城大厦新址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0-TJHX-ZG039
项目名称:河西区挂甲寺街办事处新城大厦新址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9.8837万元
最高限价:309.883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09.8837 309.8837 装修工程 河西区挂甲寺街办事处新城大厦新址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期限为2020年11月6日前完工,本项目是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2020年11月6日前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以认定证书或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任意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 6.供应商须提供一名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7.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小企业认定证书或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7日到 2020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现场发售。(2)因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供应商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xuanfuzhaobiao@163.com,注明河西区挂甲寺街办事处新城大厦新址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编号:XFZB-2020-TJHX-ZG039)报名,并致电022-84313819/84316123-801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3)供应商须在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后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挂甲寺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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