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5 |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采购项目编号:HXCT-****-CCCG****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净月区街区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 |
采购项目编号:HXCT-2020-CCCG0724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0净月区街区路面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20-156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2020净月区街区路面改造工程。
2.2 标段划分:
标段
|
采购预算
(万元)
|
工程内容
|
施工地点
|
一标段
|
490.096346
|
路面铺装、人行道铺装、边石、花坛抛光利旧、修补台阶、停车位线、疏通污水管线、更换井盖等
|
茗月花园
|
二标段
|
464.377409
|
路面铺装、人行道铺装、边石、修补台阶、停车位线、疏通污水管线、更换井盖等
|
世光路第一部分
|
三标段
|
444.170661
|
路面铺装、人行道铺装、边石、修补台阶、停车位线、疏通污水管线、更换井盖等
|
枫丹白露周边
|
四标段
|
383.028500
|
路面铺装、人行道铺装、边石、修补台阶、停车位线、疏通污水管线、更换井盖等
|
康派小区周边及净苑花园
|
五标段
|
468.105555
|
路面铺装、人行道铺装、边石、修补台阶、停车位线、疏通污水管线、更换井盖等
|
雅舍枫林及周边
|
六标段
|
227.199427
|
沥青路、方砖路、边石、绿化、清洗污水管、更换检查井盖等改造工程
|
世光路第二部分
|
七标段
|
293.370871
|
沥青路、方砖路、边石、绿化、清洗污水管、更换检查井盖等改造工程
|
五号公馆、利源小区
|
八标段
|
264.308353
|
沥青路、方砖路、边石、绿化、清洗污水管、更换检查井盖等改造工程
|
奔月小区、启明小区
|
九标段
|
195.962146
|
沥青路、方砖路、边石、绿化、清洗污水管、更换检查井盖等改造工程
|
净苑小区
|
十标段
|
396.755948
|
沥青路、方砖路、边石、绿化、清洗污水管、更换检查井盖等改造工程
|
仁德商贸城、科伦小区
|
2.3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八十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技术负责人***
3.3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7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
3.8 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开标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十标段,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其后续标段不再进入评审程序。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6)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7)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材料 ;
4.1.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4.1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xct_xiangmuguanli@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段号。
4.1.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登记表”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4.2 采购文件售价:一、二、三、五标段:800 元/套;四、六、七、八、十标段:500元/套;九标段: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另行支付邮寄费用 50 元)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8月27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楼一楼中报告厅(生态大街6666号)。
5.2 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或邮寄两种方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一、二、三、五标段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四、十标段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六、七、八标段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九标段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
地址:***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