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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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0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黄桥镇吴庄村**组居住河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黄桥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的黄桥镇吴庄村**组居住河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黄桥镇吴庄村 |
黄桥镇吴庄村10组居住河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黄桥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的黄桥镇吴庄村10组居住河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黄桥镇吴庄村
(2)招标控制价:1189118.85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3)工期:4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及内容:24m×2m×2m箱涵1座,Ø100×24m圆涵2座,间隔杉木桩护岸单侧2356m,河道清淤15416立方,下河踏步、集水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第二年年底按结算审计价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未完工验收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4)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应当已列入市行政审批局发布的《2020年度泰兴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专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 2020 年 8 月 6 日至 2020 年 8 月 10日17:30止(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黄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招投标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请转支付宝13852845818,同时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售后不退),报名登记时,经办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由委托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清单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完成报名。(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评标办法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招标文件。
5.2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叶敏 赵迎 电话:***
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6 日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
招标人(公章)
2020年8月5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职务: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受委托人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事项: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提供按泰住建【2017】64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文件执行)。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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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吴庄10组).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