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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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0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区监管中心阳光房及电缆工程(项目名称)经有关部门同意,建设地址位于*****区上浦镇龙池岭,计划于 ****年完成。项目业主为*****局**区分局 ,资金来源由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局**区分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翔实建设项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电缆 |
招标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监管中心阳光房及电缆工程(项目名称)经有关部门同意,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龙池岭,计划于 2020年完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资金来源由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绍兴市上虞区监管中心阳光房及电缆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阳光房、电缆安装、景观石、不锈钢格栅安装等工程。工程预算造价约188万元,计划工期30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
2、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4月至6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4月至6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
三、报名须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
4、 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604室);
3、联系人***
4、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每套售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