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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人民医院2020年污水处理站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05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宜昌市招标 兴山县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05
截止日期:2020.08.12
地 区:兴山县
关键词: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人民医院2020年污水处理站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采购项目(项目名称)ZCB202021-11F(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2020年污水处理站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税务登记证、代理授权书、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拟投入运维人员简历表、维护方案及服务承诺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序号 所需服务名称 所需服务的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污水处理站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 一、在线运维范围及内容:
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运营维护设备清单有水质在线监测系统1套,设备及系统包括COD在线监测仪1台、氨氮在线监测仪1台、余氯在线监测仪1台、pH在线监测仪1台、超声波明渠流量计1套、数据采集传输终端1套、采样及预处理系统等。
二、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1.在线监控系统符合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要求。
2.在线监控系统符合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通过相关环保比对验收等。
3.在线监控系统符合HJ/477-2009《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4.在线监控系统符合HJ/T212-2005《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5.运营维护的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工作须满足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运维团队要求
1、本项目包括在线监测系统相关的全部调试运行,确保所运营的在线监控系统实现数据有效稳定准确的传输,主要包括技术服务、软件支持维护等,同时还包括所必须的材料、备品备件(500元以下由供应商提供)、消耗品及相关技术材料等(在线运维机器内使用的标液、试剂及相关设备维护使用的消耗品由供应商承担)。
2、监测参数:COD、氨氮、余氯、pH值、流量。
3、所提供运维服务的团队工作认真、态度端正、技术先进,可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四、运维服务要求
1、指派专职经验丰富的运维人员每半个月对氨氮、COD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PH分析仪进行标定、零点量程校正满足省、市环保厅的相关运行要求,离开现场时以台账的形式进行记录。
2、每周1-2次检查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运行状态和技术参数);泵取水情况;内部管路(畅通);排水管(是否清洁);电路系统正常运行。
3、每周1-2次检查标准溶液、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按要求定期更换;检查数采仪运行情况,连接处有无损坏,并对数据进行抽查,对比各仪器数据是否一致。
4、每月进行PH分析仪维护(酸液清洗一次,检查电极钝化);COD监测仪维护(检查内部试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氨氮在线监测仪气敏电极表面是否清洁,仪器管路进行保养、清洁;流量计校对(校验、数据重置)、余氯(校验)、定期更换试剂等。
5、每月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保养;对水泵取水管路、配水进水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日常校验。
6、对仪器废液应按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妥善处理。
7、未提及的维护内容,按相关仪器说明书要求进行仪器维护保养、易耗品定期更换工作。
8、每季进行重复性、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试验方法按HJT355-2019执行。
9、负责做好相关的运营维护记录,建立运营维护档案资料。运营维护记录应包含该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等,记录应清晰、完整、有专业维护人员的签字。委托运营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将项目设施及相关文件资料完好、无偿移交给采购人。在运营服务期内,如有上级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须全力配合采购人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0、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拟派现场的运维人员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合理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在站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因违规操作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和设备设施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1、系统临时出现状况,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或发现问题后立即响应;一般问题2小时到达现场并处理;配件损坏导致系统出现故障时,12小时内排除故障,还需向采购人及环保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数据采集监控仪发生故障,保证在1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如超过48小时不能完成修复的应当提供符合我院生产工艺的备用设备),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如国家环保部门对相应的技术规范作调整,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12、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一次校验和比对实验,检验和比对实验按HJ/T355-2007执行。
13、若检测设备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1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14、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必要时采用人工方法进行监测,监测技术要求参照HJ/T91-2002执行。
15、具备资格的第三方运行维保机构,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仪器使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各种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的存储数量。满足采购方的不时之需。
1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污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的维护费、配件费、药剂费、人工费、差旅费、保险、税费及供应商应承担的其他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
本项目无预付款,每年合同价款分两次支付给供应商,每半年凭第三方检测报告结果合格后,支付年度合同价款的50%。
五、服务地点
1、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报价一览表、拟投入运维人员简历表、维护方案及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1-8)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08月05日10时00分起至2020年08月12日10时00分止,( 报价文件格式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节假日除外)。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 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招标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成交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每次运营维护由总务后勤部签字确认为合格。
4、因运营维护商维保不及时给采购方带来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此次采购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58000.00元。
 
 
招 标 人:   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 系 人***
电    话:   0717-2199858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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