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阳信县滨阳大道西段道路工程第二标段,桩号为K7+000-K18+263.7,全长8.05km。其中K7+000-K11+026.793路面一般路段宽度为26m,K14+240.027-K18+263.7路面一般路段宽度为16m,此两段为新建;K11+026.793-K14+240.207段完全利用滨温路。本工程包含道路部分、桥涵部分及交通安全设施部分,总投资约12140万元。
二、项目要求。项目中选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项目申请单位通过自主谈判方式,选取1家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照项目申请单位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阳信县政府有关规定,保证按照项目申请单位要求履行义务,保证质量。
三、项目完成时限。30个工作日。
四、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付款方式。审计局出具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一、该项目要求中介机构为工程造价甲级资质,所在地为山东省境内。中介机构审计人员至少配备2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的人员,
二、近三年来,参与过至少2项2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或审计。
三、经营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能够按照甲方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
若中标的中介机构达不到上述条件,阳信县审计局有权拒绝签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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