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4 |
---|---|
截止日期: | 2020.08.15 |
地 区: | 黑河市 |
内 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局_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及在用车监督检查能力建设项目(二次)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科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 |
关键词: | 机动车 用车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河市生态环境局_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及在用车监督检查能力建设项目(二次)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龙科街7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HC[2020]0229
项目名称:黑河市生态环境局_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及在用车监督检查能力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0.00元,高于或等于分项和总价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便携式机动车污染检测系统(林格曼黑度仪) |
2 |
50000 |
100000 |
2 |
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含1套视频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 |
1 |
1500000 |
1500000 |
3 |
视频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 |
2 |
250000 |
500000 |
4 |
便携式机动车污染检测系统(不透光烟度计) |
2 |
50000 |
100000 |
5 |
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平台 |
1 |
0 |
0 |
总 计 |
22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
3、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
3.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四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及身份证原件;
3.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或非单一产品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计算。
3.5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声明函(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出具有效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否决其磋商);
3.6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打印盖单位公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采购将被拒绝。
3.7提供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打印页;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点击【黑河】登陆黑河市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项目(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20年8月5日9时至2020年8月11日17时止(五个工作日)。只有在黑河市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1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龙科街70号)
方式:购买
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黑河市双拥大街21号(爱辉区公安局北侧)。
时间:2020年8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河市双拥大街21号(爱辉区公安局北侧)
六、磋商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 |
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40,000.00 |
银行保函或从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响应无效。 户 名: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黑河支行 账 号:2618 9999 1010 0030 0306 9 汇款用途:黑河市生态环境局_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及在用车监督检查能力建设项目(二次)的磋商保证金 |
七、文件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按照黑河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八、公告期限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黑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黑河市龙江路69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电话:***
名 称: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2020 年 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