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兴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宜宾市翠屏区抗建路55号三楼(四川瑞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5022020000397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兴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1878700 |
最高限价 |
1878700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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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9、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0、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省外企业须持有年检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1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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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0年08月05日到2020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抗建路55号三楼(四川瑞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方式: |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获取(申请资格不得转让)。本次资格预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及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须致电四川瑞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后及时将报名资料发至指定邮箱(528107297@QQ.com),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一并递交报名资料。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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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成立不足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申请人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成立超过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申请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日期为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1年内)或提供2017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同时应提供审计单位相关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人员有效的相关证书(提供签署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明、主任会计师身份证明,合伙人签字的需提供合伙人身份证明等)。 (3)成立时间超过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申请人提供2018或2019年度申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4)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日期为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1年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8、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9、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二级建筑师。(复印件) 11、省外企业须持有年检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二、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须为按要求报名成功的申请人。 由代理机构提供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加资格预审活动时适用,被授权人参与的则不需提供此项)。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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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0年08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成立不足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申请人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成立超过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申请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日期为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1年内)或提供2017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同时应提供审计单位相关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人员有效的相关证书(提供签署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明、主任会计师身份证明,合伙人签字的需提供合伙人身份证明等)。 (3)成立时间超过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申请人提供2018或2019年度申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4)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日期为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1年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8、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9、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二级建筑师。(复印件) 11、省外企业须持有年检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二、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须为按要求报名成功的申请人。 由代理机构提供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加资格预审活动时适用,被授权人参与的则不需提供此项)。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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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8月12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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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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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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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四川瑞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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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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