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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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7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外包项目(编号:SZCG*******)招标人为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 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外包,要求供应商驻场运维服 |
1.招标条件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外包项目(编号:SZCG2020152)招标人为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 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外包,要求供应商驻场运维服务,对各信息系统软硬件承担日常服务响应、运行监控、巡检、维护、保障、故障与应急处置、系统变更、预案执行、测试环境管理等工作,包含各信息系统的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的运维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招标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227万元/年(含税);人民币214.15万元/年(不含税)。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对服务进行年度考核,如考核合格则合同继续履行,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7)投标人未因泄密商业信息而被起诉或仲裁;本项目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不得有泄密方面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须具有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运行维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投标人自2017年度至2020年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年度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 (合同内容应至少包含软硬件产品运维和服务)的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尾页、合同金额、合同时间、用户联系方式***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11)为确保招标人的信息系统运维外包服务的充分竞争性,并考虑信息安全、防泄密等综合因素,截至2020年8月1日前已经在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承接有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信息系统终端运行维护项目的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04日至2020 年08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00时,下午 13: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联系人:史巧佩;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58,传真:***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寄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
关于本次招标的标书费款项可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3101012200065188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招标文件发售人员处,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编号、联系人***
(4)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0年 08月27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栎社机场内行政办公区3号楼201会议室(宁波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北侧)。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快递方式递交。投标人应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建议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2020年08月26日17时30分前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部;收件人:徐梦蓉;联系电话***
(6)如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回复邮件并电话告知,告知公司名字,快递单号,以便查询物流状态,邮箱:3180835350@qq.com 。本项目指定寄件物流必须为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市国资委网站》、《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官网》、《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8.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