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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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5 |
招标业主: |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附件*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年冬季采暖用砟子煤、无烟煤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路与虹桥街交会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QJZC-2020-020
项目名称:宁夏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2021年冬季采暖用砟子煤、无烟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砟子煤、无烟煤(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4日 至 2020年08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会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会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2021年冬季采暖用砟子煤、无烟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委托,对宁夏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2021年冬季采暖用砟子煤、无烟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无
2、项目编号:NXQJZC-2020-020
3、项目名称:宁夏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2021年冬季采暖用砟子煤、无烟煤采购项目
4、采购预算:砟子煤最高限价1000元/吨、无烟煤最高限价1890元/吨。
5、采购内容:砟子煤、无烟煤(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7、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④.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⑤.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08-04至2020-08-10
地点: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会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
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持单位授权书、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到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会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8月25日 9:00 时整,地点为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会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9:00 时整,地点为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会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1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0年08月04日至2020年08月10日。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采 购 人: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6、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8月3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