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合格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4日至 2020年8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14方块隆顺花园1号楼4号门市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六、开启
时间:2020年8月19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把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到我公司邮箱,并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开标当天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具体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水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衡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银河湾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衡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26244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