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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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5 |
地 区: | 四川省 |
关键词: | 幼儿园 教育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221-202008-175015-0003
项目名称: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幼儿园设备设施配套项目
预算金额:3,198,806
最高限价(如有):3198806.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幼儿园设备设施配套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内容: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幼儿园设备设施配套项目
(2). 数量:1项;
(3). 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
4、其他: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非广东省企业需提供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证书及广东省公安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6、单位负责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04 日至 2020 年 08 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泮村莲花围F幢二单元501室(滨江尚都对面三江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泮村莲花围F幢二单元501室(滨江尚都对面三江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 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非广东省企业需提供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证书及广东省公安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5)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校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直属教育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