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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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5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编号:TIQH-CXJ[****]***)食品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年*月*日**:**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
关键词: | 食品 |
项目概况
铁岭市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编号:TIQH-CXJ[2020]002)食品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0年8月6日16:00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TIQH-CXJ[2020]002
项目名称:铁岭市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询价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215元
最高限价:100215元
采购需求: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猪肉,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氯霉素、莱克多巴胺、恩诺沙星;普通白菜,毒死蜱、氟虫腈、啶虫脒、氧乐果、甲胺磷、水胺硫磷等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且资质认定范围须100%覆盖2020年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食品品种、食品细类的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任务所有检测项目。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4 日至2020 年8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铁岭市清河区昌盛路19号房产管理局办公楼1-3号,不动产登记中心西侧。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14: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清河区昌盛路19号房产管理局办公楼1-3号,不动产登记中心西侧。
六、开启
时间:2020年8 月25日14: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清河区昌盛路19号房产管理局办公楼1-3号,不动产登记中心西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请报名供应商把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835494656@qq.com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交易中心以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网络发送采购文件。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文件的截止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市清河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铁岭清河支行
账户名称:铁岭市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1050171740400000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铁岭市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3日
铁岭市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询价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