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12020083001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园区监理[2020]08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高新区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以 津高新审投准[2020]7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385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38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高新区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700平方米,项目改造面积700平方米,总投资额385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话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一层西南侧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高新区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服务大厅的改造与装饰,档案室的设计与结构复核、新功能布局下的消防、空调、电气等内容。本次招标建筑面积7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700平方米,最大高度 4.8米,最大跨度 7.8米,地上最高 1层,地下 0层。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招标范围:包括房修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采暖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弱电预留预埋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8.725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0年09月05日 至 2022年11月06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0年09月05日 至 2020年11月05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0年11月06日 至 2022年11月06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3日 至 2020年08月07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7日17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曲哲(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于泰龙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史作鑫(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074 联系人:张雅瑄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0年08月0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电话:18602690708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区渤龙湖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
电话:83715792传真:83717825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与桂苑路交口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4楼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