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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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3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银泉大道***号劲风财智领域B座****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通城县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通城县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咸宁市银泉大道567号劲风财智领域B座2401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8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项目编号:HBCJ-2020ZC-B045,计划函号:鄂采计[2020]-11327号
项目名称:通城县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96.61万元
最高限价:96.61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执法仪 |
个 |
2 |
2 |
彩色复合机 |
台 |
2 |
3 |
台式电脑 |
台 |
15 |
4 |
笔记本电脑 |
台 |
2 |
5 |
高速扫描仪 |
台 |
1 |
6 |
快速扫描仪 |
台 |
1 |
7 |
流媒体服务器 |
台 |
1 |
8 |
IPSAN存储 |
台 |
1 |
9 |
超薄升降一体机 |
台 |
3 |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含: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合格有效,且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67号劲风财智领域B座2401号
方式: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经采购人随机抽取4家供应商参与投标。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4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0年8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咸宁市银泉大道567号劲风财智领域B座2401号。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8月13日9点00分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城东新区和谐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