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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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4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高新区污水处理项目(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污水处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和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高新区污水处理项目(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400G20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污水处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佳和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新区污水处理项目(四标段)施工
2.2建设地点:佳木斯高新区
2.3建设规模:管线长度约1592米,招标控制价:7209739.45元。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2020年08月29日到2020年10月 31 日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人员要求为市政相关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亏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注:2017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19年12月31 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承担过的金额不少于700万的类似项目的业绩,业绩以中标备案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佐证资料,二者缺一不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在“黑龙江建设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zfcxjst.hlj.gov.cn:3000/Default.aspx)完成网上企业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下载时间为2020年07月31日16时00分至2020年08月0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0年08月24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建设网(http://zfcxjst.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佳木斯佳和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郊区管委会大楼(光复东路881号)
联系人***
电 话:0454-836664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北路12号公园丽景小区C栋3单元401
联系人***
电话:***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54-676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