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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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5 |
招标业主: | 廊坊市药品检验所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公共**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 项目名称:药品检验检测设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
关键词: | 药品 |
项目概况
廊坊市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1310012000432001
项目名称:药品检验检测设备
预算金额:630000
最高限价(如有):63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4)近一年至少3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2)单位负责人***
时间: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2020年08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下载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 --11:30 ,下午:14:00--17:00。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
名 称:廊坊市药品检验所
地 址:廊坊市药品检验所
联系方式***
名 称:河北勤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