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市马桥街道道路交通改善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宁市马桥街道道路交通改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财政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www.zjhnztb.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海宁市马桥街道道路交通改善工程起点位于海宁马桥街道(海昌南路),主要工作内容为路口新建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本次公路交通工程施工招标估算投资约132万元。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标段:本工程设置一个合同段。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海宁市马桥街道道路交通改善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路口新建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工期要求: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参见资格后审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企业。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1日上午08:30至2020年8月11日上午08:30,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工程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5.3 招标人定于2020年8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书,同时交易员携带交易员证(授权代理人及交易员须同时出席,授权代理人与交易员可为同一人),上述人员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www.zjhnztb.com)上公布。投标人未及时获取信息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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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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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胜利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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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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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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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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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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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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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3-8750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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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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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573-875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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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