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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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4 |
招标代理: |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雄**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雄**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雄**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
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7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0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三标段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东侧,容城北侧,北起南拒马河右岸,南至容东城市组团,西起贾光乡,东至京雄高速。
2.3 项目概况
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范围涉及雄安林、雄安展园、公共区域及临时绿化部分。合计占地面积约11500亩(最终以规划建设局规划选址意见为准)。本次招标的三标段建设内容包含建筑、景观和配套市政三部分。建筑部分为:绿色生活体验馆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含地下约2.2万平方米),管护用房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含地下约2000平方米),雄安园展馆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景观部分为:主入口(含屋顶绿化)绿化面积约10000平方米,管护用房外环境绿化面积约6500平方米,雄安展园(含岛)绿化面积约11500平方米。配套市政为:燃气管线约2800米。以上规模数据以最终施工图纸为准。本标段估算投资约6.4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2.4 招标范围
建筑部分:本标段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人防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消防设施、建筑弱电、展馆展陈安装、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及室外工程(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污水处理设施、中水回收利用设施、太阳能热水设施、地源热泵设施、柴油发电机设施等);景观部分:主要包含土方、绿化种植、广场铺装、水系驳岸、给排水与电气、设施小品等内容;配套市政部分:燃气管线的采购及安装。包含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和招标期间所发招标文件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及投标答疑包括的全部内容,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除外)。
2.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要求:28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计划完成日期2021年5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景观部分养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
(4)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设计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申请;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申请资格;
(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18)近1年内(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19)因违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0)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申请;
(21)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或绿化类等内容;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申请,承担园林绿化实施内容的单位无需具备)。
(2)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种业绩
1) 近五年(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已经完成的建筑面积5万平米(含)以上或总投资在5亿(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同等规模施工内容的PPP项目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近五年(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已经完成的签约合同价或竣工结算金额大于等于2000万元的景观工程或城市风景园林或造林项目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同等规模施工内容的PPP项目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
(4)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其他要求:无;
(6)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3.1款基本资格条件、3.2款(4)和4.2款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3)联合体组成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联合体成员方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施工能力;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申请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
7)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项目项目经理。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有以下其中一条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申请:
①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申请人;
②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③ 近2年内(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2年)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④ 近3年内(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3年)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⑤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⑥ 近1年内(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1年)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⑦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⑧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⑤、⑥、⑦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资格预审方法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3家,要求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通过资格预审的数量不超过3家且不超过通过资格预审(正选)家数的三分之一(计算结果向下取整)。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现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请申请人于2020年 8 月 1 日至2020年 8 月 5 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两种获取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现场获取:在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1单元502室持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
(2)邮购获取: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并填写完成《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根据邮件通知回复,将标书款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寄出纸质资格预审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报名及邮购咨询电话:***
特别说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我们鼓励采用第(2)种邮购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2网上完成资格预审申请确认
请申请人于2020年8月1日09时至2020年8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完成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确认步骤后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可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下载。
未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注册登记的申请人,需在网上确认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前,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需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已完成注册登记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注册(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
6.3特别提示
(1)请获取纸质文件的申请人务必按6.2款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办理相关手续,并完成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确认步骤,同时将已完成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确认的网页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3)各投标人应先登录注册的账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申请后,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其他相关附件(未登录账号而仅在网页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后续答疑和澄清文件(如有)将无法看到),如未及时登录系统并下载文件和相关附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进行补充发送,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8 月 14 日9时30分,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每个申请单位可以指派不多于两人到达交易中心递交申请文件,建议采用自驾方式,且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100124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绿博园三标段施工总承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