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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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1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桥街道九村集体公共用房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国企)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招标人为***曹桥强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曹桥街道横河新村 |
关键词: | 设计 街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曹桥街道九村集体公共用房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国企)函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招标人为平湖市曹桥强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曹桥街道横河新村横河路西侧。
2.2建设规模:总用地7.8亩,新建集体公共用房2幢,建筑层次为2层,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等。
建安工程费用约1500万元。
设计内容:设计内容包括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总图专业、电气、消防、弱电系统、通道及停车位、室外场地、附属设施、设备及所有专业分包设计等。
本次招标范围为平湖市曹桥街道九村集体公共用房工程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计划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为签订合同后20天内,初步设计为设计方案通过后30日历天内,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30日历天内。
2.3本次招标的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19 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1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地点为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北楼310室(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北路188号)。投标文件送达后,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室停留,须到投标室西侧停车场等候通知,期间不得离开、聚集;请各投标单位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由于需要测量体温及记录等工作,请各投标单位尽早到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上发布。
7. 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贰仟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曹桥街道招投标中心,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网银、支票、现金、保函、网银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曹桥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单位名称: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曹桥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133030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曹桥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北路188号 |
地址:*** |
*** | 邮 编: 314200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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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 话: 0573-85073363 |
传 真: |
传 真: 0573-85073363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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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