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金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四好农村路山阳镇中甸路提档升级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资质;(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好农村路山阳镇中甸路提档升级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730-337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20-3001200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四好农村路”山阳镇中甸路(山通路-体育场环路)提档升级工程提供设计服务。本工程南起山通路,北至体育场环路,总长约1877米。车行道按现状路面宽度5米改造,新建1.8米人行道。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主要内容:翻建拓宽道路、维修桥梁5座,同步完善安防设施、照明等附属工程。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服务涵盖整个工程实施阶段;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677300.00元(国库资金:6773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10、最高限价:6773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20天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7-31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07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资质证书;(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7-31 9:00至2020-8-7 9: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审核通过,可在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7日上午9点期间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逾期不再办理。2)、如非在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7日上午9点期间上传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场报名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31号,现场报名时资料必须携带齐全(即要求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资料),否则同样不予接受其报名。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12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8月12日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31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31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网上签收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代理单位不提供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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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金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508 |
邮编: |
20054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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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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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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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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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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