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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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1 |
招标代理: | 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 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监理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监理已由 ***行政审批局以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LSX-******-**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利局、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项目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财政资 |
关键词: | 监理 |
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灵寿县)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灵寿县)监理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LSX-200710-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水利局、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灵寿县)项目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和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灵寿县)项目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位于滹沱河灵寿县段,通过主河槽治理,使其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并在不影响河道行洪前提下,兴建水生态修复工程,并结合两岸景观绿化,打造滹沱河生态修复示范区。工程范围为黄壁庄水库坝下至灵寿正定界(灵寿域内),治理长度9.6Km,包括主槽防洪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绿化及景观道路工程等。(1)对工程段9.6km河道(主槽桩号范围0+000-9+600)进行河道疏浚及岸坡防护;(2)对工程段范围内河道按照生态修复原则进行溪流湖区水系建设;(3)对工程段范围内防洪主槽上口外100-150米范围进行生态景观建设,总面积687.44公顷;(4)对工程段河道两岸滩地建设贯通东西的景观路(一级路)进行生态景观建设,其中,河道左岸滨河景观路长10.3km;右岸滨河景观路长2.7km,纵向一级路长0.9km,共计13.9km。 2、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有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弃砂处置的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为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工程保修期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监理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河道治理或河道生态修复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为准,并能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从业单位的工程业绩”中查询。3.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副总监工程师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0人(其中包含园林绿化(或园林、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提供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证和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人员可以外聘,须提供聘用合同;水利相关专业不少于15人,提供水利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证和职称证);除退休人员和外聘园林绿化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1日至今最少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清晰可辨的医疗保险缴纳情况打印件或照片)。 3.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打印件或照片为证明资料。3.4单位负责人***
??3.1.2其他要求:特别说明: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灵寿县、鹿泉区、正定县)一个或多个县(区)的投标,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但法定代表人或1名委托代理人只能参与1个县(区)的开标会。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注册相关信息、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操作手册及相关资料。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投标企业需要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先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和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才可以打开招标文件查看(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技术支持电话:***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31 09:00至2020-08-21 08:59(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关注项目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21 09:00,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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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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