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废旧报废车辆处置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废旧报废车辆1辆,特发布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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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要求
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4日发布处置公告; 计划2020年8月7日进行现场评审。
二、拟采用的评审方式
采用最高价评审方法。
三、报名及评审人员入场:报名单位在报名及评审过程中只允许一人进入我公司办公楼,车辆均不允许进入我公司院内,进入人员需自觉配带口罩、配合测量体温。进入办公楼需遵守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要求。
四、资质要求
具有资质的企业(不接受个人),报名单位需提供原版的营业执照,待我方自行复印后,将原版营业执照现场退回报名单位。若报名厂家报名成功后,不参与报价,则在今后的废旧物资处理中,不允许该厂家再次报名。
五、竞价要求
1、在公告期内报名有效,逾期不予受理。
2、竞价为密封报价,计划于2020年8月7日上午8:50分之前将密封报价单送到我公司采购管理部,逾期作废;9:00进行评审,评审单价价款构成为含货款、运费、装车费、卸车费。评审时间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3、密封报价人少于5家公司,本次竞价作废。
4、评审保证金2000元单独密封好,随密封报价单一起送达。评审结束后,未中标人取回评审保证金,中标人评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中标单位共计需缴纳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电汇及银行汇款形式,我公司不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若在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出现成交单位不能够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处置、自动放弃中标或在甲方催促(以甲方发布的催促函件为准)2次以上不进行处置的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利自动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成交单位的中标资格,被取消成交单位三年内不允许参与我公司任何业务。
5、评审现场投标人(仅限1人)可到达现场参加,见证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评审方式为总价最高价中标。如果中标第一名放弃,则延续第二名为中标人。报价单无报价人签字及单位公章无效。
6、到达现场的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手机关机或打到静音状态,评审结果可以拍照,但评审现场不允许摄像和录音。
7、评审结束,中标人需在1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保证金=投标总价格)电汇至我公司制定账户内。缴纳方式为电汇及银行汇款形式,我公司不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所有废旧物资出厂的车辆及人员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六、处理周期:在《非正常物资出厂证明》办理完毕后1日内处理完毕,具体时间以我公司的《非正常物资出厂证明》办理完毕的日期为准。
七、如报名证明接受以上我方要求条款。
八、报名成功厂家如若需要到我公司现场进行废旧物资查看,预计可于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6日到我公司现场,规定时间内未到我公司现场进行查看,证明对我公司此次处理的物资无异议,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九、现场联系人:张晓余 联系电话***
具体时间为早8:30-11:00,下午13:30-16:00,其他时间不允许入场。进入我公司厂区,需自行按要求着装,听从我公司人员指挥,中标单位或个人需出具保证函。
十、评审底价:55000元/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