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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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4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川财采〔****〕**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年*月**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乐山市金口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川财采〔2015〕3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0年7月2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2355400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4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