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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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2 |
招标业主: | 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招标代理: |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附件*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单.docx 项目概况 **************所史资料展示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鼓屏路***号山海大厦*层北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关键词: | 资料 |
项目概况
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史资料展示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3层北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联审榕采招[2020]008-2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史资料展示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项目名称 |
主要采购需求 |
最高限价 |
保证金 |
1 |
所史资料展示室项目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298000 |
4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其它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注:报价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 至 2020年08月0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3层北面)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异地购买标书者,需将《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单》(详见附件)下载复制,打印、填写完整的信息(字号不小于四号)、同时将营业执照和购买标书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发送至邮箱1061425482@qq.com,并致电0591-83576559确认。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邀请
本公司受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对所史资料展示室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磋商编号:闽联审榕采招[2020]008-2号
2、磋商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预算:详见附后《采购服务一览表》
3、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0年7月 30日起至2020年8月6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4、购买磋商文件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3层北面)。
5、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异地购买标书者,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0年 8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2020年8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0、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1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及资料下载,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