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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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0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应急管理局关于重点冶金熔融铸造企业专家核查服务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项目概况 重点冶金熔融铸造企业专家核查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概况
重点冶金熔融铸造企业专家核查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ZHR2020-G-007-A
项目名称:重点冶金熔融铸造企业专家核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300万元
采购需求:对300家重点冶金熔融铸造企业进行专家核查,重点检查企业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场设备设施及人员作业是否规范,引导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我管理,并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检查长效机制进行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后开始到2020年12月30日结束。
本项目否(是/否)接受联合体。
(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说明: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其他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的载明联合体的相关要求)
(3)单位负责人***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时间:2020年08月2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名 称: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和融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苏州和融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