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罗城镇常丰村人居环境
综合整治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TXLCZ20200710
根据《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168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高台县罗城镇常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现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
1.2计划施工工期:30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财政扶贫资金。
1.4 建设地址:***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项目内容
2.1 常丰村一社砂夹石铺垫工程:1500立方米/500米;
2.2 常丰村一社至高石路砂夹石铺垫工程:1500立方米/500米;
2.3 常丰村一社渠道建设工程:960米;
2.4 附属工程。
3.本次采购项目控制价28.67万元(贰拾捌万陆仟柒佰元整)。
4.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4.1 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4.2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本项目投标报名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4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4.5 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高台县万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高台县华鸿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高台县宏浩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未被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6 投标人须出具无欠薪证明或者承诺书。
4.7 投标人须自行编制施工方案。
4.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投标人在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然后按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在竞价结束后3 工作日内提交至罗城镇人民政府。
6.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6.1竞价时间(公告、报名、竞价时间一致):2020年7月30日16时至2020年8月2日16时。
6.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 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6.3竞价方式: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项目控制价进行报价,所报价格必须低于招标方控制价。
7.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罗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罗城镇罗城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