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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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7 |
地 区: | 襄阳市 |
内 容: | 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游乐公园管理处房屋出租出借的报备函》的相关要求,**大信正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游乐公园管理处的委托,拟就*****游乐公园管理处经营性资产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承 |
关键词: | 公园 |
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襄阳市新华游乐公园管理处房屋出租出借的报备函》的相关要求,湖北大信正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阳市新华游乐公园管理处的委托,拟就襄阳市新华游乐公园管理处经营性资产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承租人参加。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襄阳市新华游乐公园管理处经营性资产招租项目
2、招租内容:该房屋位于樊城区前进路,共两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936㎡,现将该资产进行对外招租,租赁期限二年,租金最低限价为18.05万元/年。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1、承租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2、承租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供租金支付能力证明资料,如银行流水账(2020年7月)、资信证明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承租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其他要求: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36号文件精神,本次招租资产不得经营网吧、酒吧、(KVT)、宾馆,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环境污染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或任何非法行业或无证经营;②承租人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物业管理,自觉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税务,卫生各项证件,需经消防部门验收的必须达到消防部门的验收标准,承诺守法,合法经营;③妥善处理好房屋装修设施交接相关事宜并提供相关承诺;④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之内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执行期限自签订之日开始计算;⑤承租人不得自行转包或分包。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得:潜在承租人于2020年7月30日至8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到湖北大信正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城区积仓街5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核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法人单位参加的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其他经济组织参加的携带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经营者或负责人***
2、满足“二、承租人资格条件”所有内容复印件(有公章需加盖公章);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谈判时间):2020年8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大信正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
八、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襄阳市政府门户网及襄阳市新华游乐公园管理处公示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新华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信正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