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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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卫生院区级影像中心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区级影像中心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AKFDL-竞磋-******* 采购方式:□ |
项目概况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卫生院区级影像中心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0 年8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区级影像中心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AKFDL-竞磋-2020029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叁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电梯2部,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经见证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安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示范格式三);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4、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4.1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供应商所报电梯的制造企业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电梯类),并处于有效期内;
4.3投标供应商或其授权的专业安装公司应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电梯类),并处于有效期内;
4.4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9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本次磋商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评委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公告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2、公告期限、磋商文件获取、确认函接收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2.1公告期限:2020年 7 月 30 日-2020年 8 月 6 日
2.2磋商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或到代理机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获取,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并发送至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1344450835@qq.com), 确认函接收及报名起止时间:请于2020年 7 月 30 日-2020年 8 月 6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并电话与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沈靖,电话:***
2.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费用开标现场或领取光盘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4、请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磋商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信息,如因磋商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5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磋商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2.6已提交确认函的磋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且未书面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并申请按苏财规〔2013〕28号文规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8月10日下午14时3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 2020年8月10日下午14时30分
开启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交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交纳形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5条。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卫生院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盛路5号
联系方式:杜元堂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762085577
采 购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卫生院
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