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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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4 |
招标业主: | 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 |
地 区: | 庆城县 |
内 容: | 项目名称: 安保防恐器材采购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项目名称:安保防恐器材采购。 *.*概况及范围:第十采油厂安保防恐器材物资采购项目,需对第十采油厂五个采油作业区、保安大队元曲中队、基地应急中队安保防恐器材进行更换装备配备(共计**项),确保提升油区治安管理、矿权维护、安保防恐 |
项目名称: | 安保防恐器材采购 |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安保防恐器材采购。 1.2概况及范围:第十采油厂安保防恐器材物资采购项目,需对第十采油厂五个采油作业区、保安大队元曲中队、基地应急中队安保防恐器材进行更换装备配备(共计14项),确保提升油区治安管理、矿权维护、安保防恐、生产要害部位、油气管道巡护等方面的工作提升水平,所需货物详见竞谈公告附件“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 1.3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 1.4 送货地点:庆城县采油十厂。 1.5 资金来源:生产成本。 1.6计划投资:人民币19.2万元(含税)。 1.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0-CY10-W005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服务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警用装备器材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 2.4信用要求: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争性谈判(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5供应商2018年-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中石油集团公司内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以接受); 2.6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公司因质量问题、违约失信行为处于供货暂停期内或被终止参与招标活动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谈判; 2.7 联 合 体:不接受。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自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7月31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3.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含税),售后不退,标书费收取方式为网上转账。 注:转账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标书款”字样,因转账备注信息不全导致的报名无效,一切相关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收款账户名称: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账号: 611301096018010068553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庆支行。 3.3报名时将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可编辑报名表(以上三表格式见附件)、转账记录截图发送至邮箱2312470753@qq.com。 3.3.1授权委托书中附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注明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并填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其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