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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烧锅炉除尘改造工程ZB2007290065/001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9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9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 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ZB********** 采购类别:工程 申请时间:****-**-** 委托人:曹哲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名称:东烧锅炉除尘改造工程 委托单位: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报价类型
 
招标公告正文
           
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ZB2007290065
采购类别:工程
申请时间:2020-07-28
委托人:曹哲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名称:东烧锅炉除尘改造工程
委托单位: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报价类型:含税报价 9%
是否组合标:组合标
项目经理:刘胜曦
时间设置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07-29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8-18 13:30
开标时间:2020-08-18 13:3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0-08-03 13:30
提问澄清截止时间:2020-08-03 13:3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工程概况
放行文号:战发字[2020]第103号
工程名称:东烧锅炉除尘改造工程
产权单位: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计划开工日期:2020-09-01
踏勘地点:东鞍山烧结厂经营事业保障部锅炉厂房区域内
工程计划员:曹哲
预备会地点:
产权单位联系人***
工程负责人***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备材料供应方式:
实施文号:战发字[2020]第103号
工程编号:J/202GCDSC1
工程地点:位于东鞍山烧结厂经营事业保障部锅炉厂房区域内
计划竣工日期:2020-12-31
要求工期:122
踏勘日期:2020-08-07 10:02
工程计划员联系电话***
预备会日期:
产权单位联系人电话:***
工程负责人联系电话***
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合同类型:总价合同
发包人要求:鞍钢矿业集团东鞍山烧结厂锅炉房现有除尘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脱硫系统采用湿式MgO空塔喷淋塔系统,原设计烟尘出口排放浓度≤50 mg/Nm³,此次改造遵循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应标准,除已经拆除的1台20t/h蒸汽锅炉外,要求其余四台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限值≤30mg/Nm³,对现有布袋除尘器+湿式MgO 脱硫塔系统出口含尘浓度不能满足该排放标准的问题,进行改造。根据东烧现有的1号、2号、3号、4号、5号锅炉的除尘现状,施工单位负责找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施工前后的粉尘进行检测,重新建立公共烟道,实现1条烟道对5台锅炉,将原有的5台电动密封插板进行更新,原有的除尘系统不改动,将新改造的除尘系统串联到原系统中,合理确定封闭方式和除尘改造方案,满足环保要求,达到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值≤30mg/Nm³,工程实施结束委托环保局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指标检测,指标合格后付款,否则不予付款。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否
工程量清单:否
招标范围:根据东烧现有的1号、2号、3号、4号、5号锅炉的除尘现状,施工单位负责找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施工前后的粉尘进行检测,重新建立公共烟道,实现1条烟道对5台锅炉,将原有的5台电动密封插板进行更新,原有的除尘系统不改动,将新改造的除尘系统串联到原系统中,合理确定封闭方式和除尘改造方案,满足环保要求,达到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值≤30mg/Nm³。
图纸:无
是否分包:否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否
施工费用及说明:
设计变更及费用规定:
不可预见风险及规定:
其他事项说明:
偏离项
偏离项 是否允许偏离 内容
付款条件

无预付款,结算方式按鞍钢矿业集团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满足环保要求经环保部门认可的第三方单位监测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值≤30mg/Nm³方可付款,否则不予付款。该工程要求在2020年10月31日前投入运行使用,除尘指标达到环保要求,如未达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处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工期

122
技术指标

其他
否 
需求清单
序号
工程编码
工程名称
工程详细描述
标准规范
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元)
图纸号
涉及专业
产权单位
工程地点
备注
1
J/202GCDSC1
东烧锅炉除尘改造工程建安部分
1
1173000
2
J/202GCDSC1
东烧锅炉除尘改造工程设备部分
1
5520000
3
J/202GCDSC1
东烧锅炉除尘改造工程设计部分
1
207000

重要要求
技术质量要求:
工程实施后达到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值≤30mg/Nm³
商务要求:
1、此工程项目投标价格报为设计费、施工费含税报价,设备费不含税报价(精确到整数万元)。 2、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范围所描述的全部内容,不允许偏离,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材料及设备供应方式:施工所需设备、材料均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在施工前施工队需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经甲方技术人员审定后,方可实施。 4、关于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出现的技术问题,首先要采取设计人员的意见,同时通知甲方技术人员现场签证后,方可进行变更。 5、为保证工程质量,杜绝野蛮施工,必须按国家统一的质量要求和规范和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进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或行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材料及设备必须在满足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下进行采购,对施工队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违规现象,监理和甲方技术人员均有权提出质疑,并进行制止。 6、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设备损伤、损坏、报废的赔偿,由施工方负责。 7、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电源,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单独计量,电费按矿业集团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8、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对原有生产设施保护费用、经确认报废障碍物拆除费用及施工前后的环保指标检测费用,做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报告费用等。 9、工程发生的费用及说明:含在报价内。 10、不可预见风险规定说明:含在报价内。 11、合同类型:固定总价。 1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设备运行稳定,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限值≤30mg/Nm3,经委托环保局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指标检测,指标合格后付款,否则不予付款。13、该工程要求在2020年10月31前投入运行使用,噪声指标达到环保要求,如未达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处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资质条件
资质要求:
序号
资质编码
资质名称
资质描述
资质备注
暂无数据
注册资金:
业绩要求:
能力要求:
财务状况: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省市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7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总承包业绩要求:近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承建的类似本项目的总承包工程业绩不少于1 项,要求该工艺要有成熟的工业化业绩,且在冶金行业应用过,需提供在线运行可核实的相关项目业绩表(相关合同,开报告、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5、管理体系认证要求: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体系。 6、根据《鞍山钢铁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中标方需通过《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范围内保产作业相关方安全管理专项评价》取得准入资格方可开展施工,如不能取得准入资格中标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7、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5)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6)企业的资质证明(扫描件);(7)质量管理体系(扫描件);(8)合同文件(合同,开报告、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要求。 9、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10、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施工、服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等。 11、投标人在完成踏勘现场后编制技术标,发包人审查通过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商务投标,技术标与商务标一并作为投标文件上传。 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2、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否则将被判定无效投标文件。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
技术负责人***
施工合同栏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附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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