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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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台山市 |
内 容: |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城街道北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于***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北坑**开发区学校对面*号简易厂房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
关键词: | 学校 |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北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定于2020 年8月5日15时3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北坑南安开发区学校对面1号简易厂房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厂房/面积701.22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 北坑南安开发区元山仔。
3、出租期限:7年(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8765.00元/月。
5、承租款(承租款)收取方式: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期承租款 。
6、竞投保证金:¥17530.00 元。
7、资产使用范围:无噪音、无污染行业。
8、承租款递增方式:每1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4年9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7%。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工人工资及其他一切开支等和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在租赁合同期内,该租赁厂房如国家或市政建设需征用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将此租赁厂房交回给出租方(北坑村民委员会),征用厂房所得补偿全部归出租方(北坑村民委员会)所有,如对承租方生产经营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
11、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等)无偿归出租方(北坑村民委员会)所有。
12、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3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0年7月29日至 2020年8月3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0 年8月5日15时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