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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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1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静福路**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层办公室**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概况
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1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0-202006-090206-0037
项目名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9,999
最高限价(如有):199999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内容 |
项目性质 |
采购预算 |
完成期 |
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
政府采购 |
壹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1,999,999.00元)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20年3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20年3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4)提供2020年3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4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3.5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响应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30 日至 2020 年 08 月 0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1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8 月 1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供办理合格后的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的,则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08 月11日 10 点 00 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
3、磋商保证金指定账号:
(1)户名: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署前支行;
(3)帐户:44050176 0307 0000 0449
4、备注:
(1)转账、汇款时请注明“清远疾控+投标保证金”字样;
(2)缴纳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3)投标保证金凭证应当跟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供应商不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