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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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7 |
地 区: | 忻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恢河干流湿地建设工程项目已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审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恢河干流湿地建设工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
1、招标条件
宁武县恢河干流湿地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审管发【2020】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武县恢河干流湿地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TZL01-2020G015;
2.3建设地点:宁武县余庄乡、凤凰镇、阳方口镇;
2.4资金来源:政府统一筹措;
2.5投 资 额:13644.75万元
2.6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沿线新建堤防及防护工程约11.6km,修复浆砌石堤防约0.67km,沿线河道干流清淤约20.9km,修复县城段老旧橡胶坝1座,上游段新建跌水2处,下游段新建水力自动翻板坝1座;新建前马线(石湖河村)湿地,河道全长约4.6km,项目总面积约120公顷,其中湿地面积约46公顷,湿地率38%;公园水源涵养区面积约32公顷,游赏区面积约18公顷,生态恢复区面积约23公顷,生态种植林区建设面积约47公顷;新建石咀村湿地,河道总长约2.8km,项目总面积约85公顷,其中湿地面积约31公顷,湿地率37%;公园水源涵养区面积约19公顷,游赏区面积约13公顷,生态恢复区面积约17公顷,生态种植林区建设面积约36公顷;
2.7招标范围:
(1)勘察部分:本项目勘察及相关服务
(2)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3)施工部分:包括工程施工、苗木及其他必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栽植、保活等本项目项下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4)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5)其他工作: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核、预算审核、设施设备材料审核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直至通过验收合格。
2.8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且达到设计所需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9项目总建设期限: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 具备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备农林行业(营林造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的拟派主要人员须具备以下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
②勘察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
④施工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9日—2020年08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因疫情原因,暂时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将资料递交至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B座416室)。
4.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2020年08月27日09时30分,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标厅(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武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银行账号:141000222012020005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