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得荣县瓦卡镇水源地保护、垃圾回收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四川中恒海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顺江段77号吾悦广场2座120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33382020602722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得荣县瓦卡镇水源地保护、垃圾回收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1525399.45 |
最高限价 |
1525399.45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故申请人须为中小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时间: |
2020年07月30日到2020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四川中恒海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顺江段77号吾悦广场2座1207)。 |
方式: |
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1)现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资格预审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网络报名: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根据自身性质将相应且有效的“报名资料”(报名所需资料与现场报名提供资料一致)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1423706@qq.com。 (注:针对网络报名作如下说明:①邮件发送需注明邮件主题并打包发送,主题为:“得荣县瓦卡镇水源地保护、垃圾回收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以便登记查询;②报名时间以我方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③申请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信息;若因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或未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报名资料的,对其报名或资格预审阶段造成影响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若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⑤报名材料原件应于项目资格预审时交至本项目负责人*** |
*** |
附件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10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0年08月0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四川中恒海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顺江段77号吾悦广场2座1207)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8月06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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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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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志玛女士;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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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四川中恒海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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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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