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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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8 |
地 区: | 辽宁省 |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 鞍山某部委托,对鞍山某部营房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GHCG202014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鞍山某部营房维修项目 |
原有地板拆除、局部墙体拆除、天棚吊顶拆除,重新铺设地板、门窗更换、天棚吊顶,墙面刮大白刷乳胶漆,卫生间改造,屋顶防水维修,灯具安装,管线敷设,散热器安装等,其他详见施工图纸。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52410.65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852410.65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
6.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07月 29日 8:30 时起至 2020 年 08月 04 日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 08月18日09 : 30 (北京时间)
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 年07月 29日至2020 年 08月 04 日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某部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室
银行账号:21001630103052502780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