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装置维护保运检修劳务外包服务已由人力资源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华锦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辽宁华锦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800万元。
2.3 服务期限:二年。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C1100000096007516001001 第1包:炼化装置 C1100000096007516001002 第2包:热电装置 C1100000096007516001003 第3包:化肥双兴装置 C1100000096007516001004 第4包:乙烯装置 C1100000096007516001005 第5包:锦阳储运装置 C1100000096007516001006 第6包:转动设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且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9日 20时00分00秒至2020年08月06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20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会议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辽宁华锦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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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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