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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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制服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半年报财务报表编制服务项目
三、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四、采购项目编号:singleSource202007163243029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年)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半年报财务报表编制服务项目 |
1 |
100000 |
项 |
2020-2021年半年报财务报表及附注编制 |
六、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元/年): 100000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审计的目标与范围
(1)因债券审计年审机构已于2019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019年-2021年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证财务数据的延续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年报审计机构一致;半年报审计费用10万/年,时间上与年报审计时间一致,期限为2020年-2021年两年。
(2)从审计数据的延续性,审计和评级的时效性,审计的谨慎性,及审计成本考虑,充分利用原有建设资源,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等的严重浪费。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协助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年度1-6月及2021年度1-6月的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包括:
①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1-6月的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
②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1-6月的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配合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编制券商需要的其他资料。
2、针对本项目的实施,企业债券发行后公司半年报披露需要专业技术强、熟悉本项目工作流程并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的供应商来承担本项工作,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选择供应商。
3、本次推荐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多年审计,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业务熟悉,专业技术强、有丰富的经验,熟悉企业债券发行后公司半年报披露及券商半年报披露的专业业务。
八、拟定供应商信息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九、公示期限
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
十、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胡小君 |
高级经济师 |
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
2 |
罗玉银 |
高级工程师 |
龙游县大数据中心 |
3 |
周燕 |
工程师 | 龙游县万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专业论证意见:1、因债券审计年审机构已于2019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019年-2021年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证财务数据的延续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年报审计机构一致;半年报财务报表编制项目费用10万/年,时间上与年报审计时间一致,期限为2020年-2021年,共两年。2、从审计数据的延续性,审计和评级的时效性,审计的谨慎性,及审计成本考虑,充分利用原有建设资源,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等的严重浪费。故鉴于上述情况,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采购,采购对象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十一、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专家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