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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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8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恢**头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已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审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恢**头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 |
关键词: | 监理 |
1、招标条件 宁武县恢河源头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审管发【2020】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武县恢河源头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TZL01-2020F028 ; 2.3、建设地点:宁武县余庄乡; 2.4、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源头湿地,起点位于大木厂村恢河支沟与干流交汇处,往北经过余庄乡、余庄村、下余庄村,涉及河道全长约2.4km,项目总面积约46公顷,其中湿地面积18公顷,湿地率40%。公园水源涵养区面积约12公顷,游赏区面积约8公顷,生态恢复区面积约7公顷,生态种植林区建设面积约18公顷;建设源头生态防护林,主要在恢河干流源头水源地实施,营造生态防护林总面积约74公顷。 2.5、项目总投资:3720.59万元; 2.6、资金来源:政府统一筹措; 2.7、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8、招标范围:宁武县恢河源头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 3.3、单位负责人***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9日—2020年08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因疫情原因,暂时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将资料递交至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B座416室) 4.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2020年08月28日09时30分,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标厅(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武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邮箱:tzljsgfyxgs@163.com 银行账号:141000222012020005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