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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湛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9
截止日期:2020.08.24
招标代理: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项目概况 ***数字化城*管理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体育北路*号天润中心*楼***公共**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湛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800-202007-899-0030

项目名称:湛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

预算金额:14,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44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湛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

二、预算总价:

序号

采购内容

项目预算

服务期

1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

4800000元/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预算总价:14400000.00元

1、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报价包含与本项目购买服务相关的全部费用,在服务期内产生的费用若超过中标价,不另向采购人收费。

2、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项目背景

湛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数字城管平台”)是依托空间信息、无线通信和工作流等先进技术,实现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和空间可视化,创新城市管理模式,规范业务管理流程,建成一套科学完善的检查、监督、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城市管理高效、有序运作,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是按照住建部数字城管相关标准和规范,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以人工巡查的方式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损坏、变更信息进行限时采集,发现路面安全隐患快速设置安全警示并立即上报,对市民热线投诉、视频监控、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对发现问题的处置结果进行核查,对简单的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做到自行处置以及处理数字城管平台指定的其他任务。

四、服务内容要求

(一)负责市区内发生的城市管理事件、部件问题的日常巡查、发现和上报。

(二)对城市部件变更信息的采集。

(三)对城市管理事件或部件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四)核实市民投诉和媒体曝光问题。

(五)发现路面安全隐患快速设置安全警示。

(六)对简单的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做到快速自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易处理的非法小广告;垃圾箱小门打开或盖子移位;井盖轻微错位,在能力范围内;交通护拦轻微移位、脱节、侧倒;垃圾箱外的小袋装垃圾;单个非泊车位的停车(车主正准备停车)现象,自行车停在泊车线外;绿地或主干道的小木板广告类;单个影响交通及自身安全的无证商贩。

(七)对政府关注的专项内容提供专项普查服务。

(八)对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提供快速的紧急情况普查服务。

(九)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在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双方领导。

(十一)每日巡查时间为7:30-21:30,实行轮班制,每人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

五、服务人员要求

★(一)中标人配备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120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身心健康,提供《健康证》,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勤恳务实,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且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六)熟悉智能手机操作,会骑电动车,能适应上街执勤。

(七)接受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培训安排。

(八)符合采购人要求及日常管理工作规范。

(九)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服务人员: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或不适宜担任本项目服务工作情形的。

六、项目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或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时间签订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按法律法规顺延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签定合同后15日内完成组建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人员队伍,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 15日内未能配齐符合采购人需求的人员,则视为中标人主动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按法律法规顺延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

(二)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服务人员要求及时组织招聘,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包括证件查验、基础知识考核、工作经历筛选、体检等),优先选聘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将拟录用人员提供给采购人审核确认,最终录用的人员需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录用人员在工作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手续,由中标人负责录用人员的薪酬、福利、绩效评价、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应在规定时间内办齐所有用工手续。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人员考勤、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人员人事信息档案,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等供采购人备案。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需求,对人员要求进行调整或自行招聘服务人员,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的要求。

(三)中标人必须组织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实施,采购人在服务人员上岗后的七天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四)中标人向服务人员发放的工资薪酬[含基本工资、福利、各种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和规定)]人均每月不得低于3050元,中标人购买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险人均每月不得低于45元。中标人必须每月12日前按时足额发放服务人员工资,若有服务人员反映和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支付当月服务费,直到中标人解决人员工资问题,采购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五)在项目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或辞退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因为调走、辞职或被中标人辞退等原因导致人员不足时,需在7天内补足服务人员,因服务人员未能及时补充而引起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并赔偿损失。而中标人在 30 天内未能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服务人员时,则视为中标人主动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本期项目服务费。

(六)中标人在一个服务年度内出现以下情况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并终止合同:1.不按时足额发放服务人员工资导致服务人员投诉三次或以上的;2.服务人员不足时,中标人未在7天内及时补齐人员超过 3 次的;3.没有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招聘和培训。

(七)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不满意可以要求更换,中标人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采购人更换符合要求的人员。

(八)投标人须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人员管理方案、管理规章制度、人员储备系统及稳定性方案、保密管理制度、培训方案、投诉流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满意度调查等制度。

(九)中标人需根据服务人员人数和服务项目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服务人员的日常事务,协调处理服务人员与采购人之间的沟通,向采购人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中标人应及时掌握国家和省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会采购人,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

(十)中标人负责服务人员的招聘、录用及辞退手续办理、工资薪酬的发放、办理个税代扣代缴、人员档案管理、计生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并将以上情况每月书面汇报给采购人备案。

(十一)中标人应当委托采购人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相关考核资料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考核资料及时足额发放服务人员应得的工资福利和奖金等。

(十二)中标人应当严格管理服务人员,要求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规程和工作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做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十三)若服务人员自行离职,采购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停发离职服务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接替服务人员。

(十四)如因中标人引起的劳务纠纷或工作矛盾等问题,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十五)服务期内发生各种事故,包括安全、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相关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六)由于中标人工作失误原因造成服务人员的经济损失的,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服务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一经查实,则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十七)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八)中标人须按服务人员数量制作马甲工作服和工作牌,相关样式须经采购人确认同意。

(十九)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七、项目服务费构成

(一)基本工资:服务人员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可以根据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获得相应的基本工资及福利。

(二)五险一金:中标人需按相关法律法规为服务人员缴纳单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税金:必须按国家规定计算税金,税率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缴纳的发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

(四)管理费:涉及本项目的人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流动人员调配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经济补偿金等)应全部考虑在内,不另向采购人收费。

(五)绩效工资:每月根据相关绩效管理制度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可获得岗位对应的绩效工资,若违反绩效管理规定,依据规定内容进行扣减工资。

(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费用或工资项目,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执行。

八、项目服务质量考核要求及项目服务费拨付

每月项目服务质量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每月考核得分=100分-各项考核内容的扣分。每月进行综合检查并评定月度考核情况,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总评价。其中,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 80-90分(含80分、不含9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不含80分)为“合格”;不满70分为“不合格”。

对中标人的月度考核,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核定支付每月应付项目服务费用:“优秀”等次按每月应付项目费用100%支付,“良好”等次按每月应付项目费用95%支付、“合格”等次按每月应付项目费用90%支付,“不合格”等次当月不予支付,经整改次月考核良好以上支付项目费用80%,次月考核再不合格的,有权终止合同。

表:湛江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质量考核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

备注

内部管理

(30分)

1.人员配备

(1)配备人数须符合《合同》规定。

 

 

(2)信息采集服务人员辞职或发现人员自动离职,须一周内报采购人备案,未按规定上报的,扣当月考核分3分/人次。

 

 

(3)服务人员请假,应及时更新排班表和报采购人备案,安排机动人员上岗,未及时更新排班表和备案的,扣当月考核分1分/次。

 

 

(4)不得无理由解雇服务人员,否则一经查实,扣当月考核分3分/人次。

 

 

(5)每月服务人员流动(离职)不得高于5%,否则每超过1%(小数部分以四舍五入计算)扣当月考核分2分。

 

 

2.人员考勤

(1)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监管人员的抽查信息,视为脱岗,每超时回复或不回复5人次扣考核分1分。

 

 

(2)监管人员实地抽查,发现该区域责任信息采集服务人员15分钟内未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脱岗,每次扣当月考核分5分。

 

 

(3)对于监管人员抽查,信息采集服务人员上传信息不规范,每达10次扣考核分3分。

 

 

(4)信息采集服务人员巡查路线与规定路线不相符或换班未提前备案,每次扣当月考核分3分。

 

 

3.资料报送

(1)未按要求提交信息采集服务人员次月月排班表,扣当月考核分3分。

 

 

(2)未按要求提交信息采集服务人员工资发放清单及相关保险清单,扣当月考核分15分。

 

 

(3)未按要求报送信息采集服务人员考核结果资料,扣当月考核分5分。

 

 

(4)未按要求报送采购人需要的其它资料,扣当月考核分5分。

 

 

业务工作

(30分)

1.参观调研演示

在配合采购人的参观调研演示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影响差的,扣当月考核分5分。

 

 

2.信息采集质量

信息采集服务人员每月上报问题信息的有效率低于98%,每下降1%,扣当月考核分1分,案件产生重大差错且较大影响的,每条扣当月考核分5分。

 

 

3.信息核实核查质量

信息采集服务人员没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核实核查信息,准时率低于98%,每下降1%,扣当月考核分1分;抽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核查的,每次扣当月考核分2分。

 

 

4.漏报、重复上报、虚假上报信息和未做安全警示

(1)监管人员发现漏报信息的,从发现的时间开始计算,若1小时内信息采集服务人员仍未上报,每条扣当月考核分1分;社会反响较大或者领导批示的漏报信息,每条扣当月考核分5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每条扣当月考核分20分。

 

 

(2)对重复上报的,每重复上报一次扣当月考核分1分。

 

 

(3)制造虚假信息上报的,每虚假上报一次扣当月考核分3分。

 

 

(4)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信息虽已上报,但未做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宗,扣当月项目考核分10分。

 

 

作风纪律

(20分)

1.会议、培训到会情况

(1)采购人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迟到一人次扣当月考核分1分,缺席一人次扣当月考核分2分。

 

 

(2)采购人开展业务培训,迟到一人次扣当月考核分1分,缺席一人次扣当月考核分2分。

 

 

2.仪容仪表

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准留长发、胡须、留长指甲、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室内范围内吸烟,须穿着工作服,举止文明大方,不可将手插入口袋,不可勾肩搭伙背,发现以上问题每人次扣当月考核分2分。

 

 

3.职业违规行为

信息采集服务人员发生“吃、拿、卡、要”现象,每发生一次上述行为,每次扣当月考核分5分。

 

 

4.服务态度

在工作时间内精神饱满、热情,按规定使用礼貌用语,主动与同事打招呼;服务意识良好,能够积极接受群众和同事的意见,不与群众或同事发生争吵或有失敬、失礼的行为;杜绝工作态度恶劣、消极怠慢、办事推诿、不服从管理者,发现以上问题每人次扣当月考核分2分。

 

 

5.工作纪律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串岗、睡岗,不得旷工;上班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如睡觉、看书、听收音机、玩手机、闲聊、抽烟、吃东西,喝酒或酒后上班等;遵守国家政策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采购人单位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本局声誉;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发现以上问题每人次扣当月考核分2分。

 

 

其它

(20分)

1.不配合行业监管检查工作

监管人员对中标人进行检查时,中标人相关人员不配合或监管人员发现该公司有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项目负责人***

***

 

2.服务人员机动调配

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调配信息采集服务人员,不服从的扣当月考核分3分。

 

 

3.安全生产考核

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次扣20分。

 

 

4.其它

因中标人管理方面原因造成上访或投诉信函,经查实投诉内容属实的,扣当月考核分20分。

 

 

总扣分

 

 

得  分

 

 

考核评定

 

 

九、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按月结算付款。每月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核对岗位上月服务人员人数,根据双方确定的人数由中标人制作费用明细表(含工资、社保缴费证明、个税、绩效奖金等),中标人制作的费用表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5 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申请付款资料后15 个工作日之内向中标人支付上月费用。

(二)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领取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了网上注册报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

(2).                                          ;

(3).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9 日至 2020 年 08 月 0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公开招标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2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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