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9 |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青口投资区祥谦大道及支线道路工程(主线)交通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路东二环泰禾广场*号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GK]*******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GK]2020034
项目名称:青口投资区祥谦大道及支线道路工程(主线)交通工程
预算金额:549.86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9.86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单价 |
合同包预算总价 |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 |
1 |
1-1 |
交通设施及交通管理设备 |
1批 |
5498655.00 |
5498655.00 |
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安装现场达到施工条件,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人员安排表;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无特定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8日 至 2020年08月0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方式:到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报名获取;或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1935323708@qq.com
(注:非招标文件购买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A. 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开具发票事宜:
我公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购买招标文件或缴纳中标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我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我司概不承担责任。
关于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附: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东二环支行(若无法查到可选晋安支行) |
|
银行账号:414377728974 |
|
特别提示 |
|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
|
转帐 |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
|
银行账号:1311140104000080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