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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中心医院眼科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维修更换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9 标签: 辽宁省招标 空调机组招标 手术室招标 医院招标 空调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9
截止日期:2020.08.04
招标业主: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附件********眼科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维修更换项目公告.doc 项目概况 *******眼科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维修更换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
关键词: 空调机组 手术室 医院 空调
 
招标公告正文
附件1 锦州市中心医院眼科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维修更换项目公告.doc

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心医院眼科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维修更换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HJ202007-296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眼科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维修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锦州市中心医院眼科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维修更换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心医院眼科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维修更换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8月4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HJ202007-296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眼科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维修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20,000.00元

采购需求:维修更换眼科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须与医院原有机组保持一致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截止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adicha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8月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 其他补充事宜
  •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希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649953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9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截止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adicha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  至 2020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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