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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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根据《******人民医院集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第一批)工作方案》精神,决定开展部分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检验科试剂一批,详见附件*。 二、采购方式: 根据采购品种和参加企业数量,采取公开采购方式,确定中选企业的品种和价格。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集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第一批)工作方案》精神,决定开展部分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检验科试剂一批,详见附件1。
二、采购方式:
根据采购品种和参加企业数量,采取公开采购方式,确定中选企业的品种和价格。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二楼203办公室。
四、参加企业及报名要求:
(一)参加企业
2019年以来,已在龙岗区人民医院集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及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销售的企业均应参加。相关企业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响应,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若相关企业不参加本次集中采购,则不得在龙岗区人民医院集团内各医院销售。同时欢迎其他企业参加此次公开采购。
(二)报名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报名企业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彩印件(具有有效期限,且有授权方法人亲笔授权),进口产品授权书必须提供中文版本;
3、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洽谈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6、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国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
7、《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报名公司提供复印件盖公司红章,授权公司提供复印件盖公司红章);
8、报名企业须递交以上纸质材料,并全部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企业报名表顺序装订(格式见附件3)。
注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集团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资质条款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①如提供证件资料无效或不全,则不给予报名;②如提供虚假材料,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并列不良记录名单且三年内不得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集团投标;③以上每一条款必须实质性满足和响应,否则投标无效;④若因政策性原因: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采购,将按集中采购结果执行。
五、谈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具体洽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集团将在谈判前发送洽谈通知至各报名企业邮箱,请各报名企业自行关注邮箱,集团将不再电话通知。
2、谈判现场必须提供样品和彩页(样品和彩页须有公司简称、完整外包装和中文标识,且须与实际供货产品完全一致)
3、联系电话:28932833-8816,联系人***
附件:
1、检验科试剂一批采购目录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报名表
4、目录采集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集团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