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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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8 |
招标业主: |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洛阳(luoyang)/其他 |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分公司李村烟站收购棚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李村烟站收购棚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包含厕所整修、收烟棚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院区整改及相应等工程;
2.2总投资额:397460.73元;
2.3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李村(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李村烟叶收购站);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总工期35天,优先保证收购棚项目,收购棚20天内完工,其他项目35天内完工。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内容);投标人须承诺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本企业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本单位为其缴纳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责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业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现象,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3.7单位负责人***
3.8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如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9外省企业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备案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月 28日至 2020年8月 3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惠济区文化路开元路龙城广场1号楼13层。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资质证书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6)技术负责人***
以上证件要求留复印件贰套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 18 日15:30 时,
地点:待定,开标前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使用单位: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路开元路龙城广场1号楼13层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