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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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31 |
地 区: | 四川省 |
江安县市民服务中心一至三层及文化元素装饰装修工程(暂估价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江安县市民服务中心一至三层及文化元素装饰装修工程(暂估价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国企采购,含室内软装、导视系统和党建文化工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7月31日 18:00 分前(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并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泸州市江阳区华升南路欢乐汇B塔604室)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及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现场缴费,售后不退,投标人主体资格不允许转让)。
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遵循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整个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施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个45日内交货/完工。
3、施工地点:江安县市民服务中心 。
4、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年。
5、质量要求:
5.1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因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程内容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使用效果,成交供应商均须及时予以整改,所产生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材料要求:施工过程中,施工主要材料(主要材料详见工程量清单)须经采购人或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所有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货物。
7、现场管理要求: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管理,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应保持环境清洁,做到工完场清。
8、验收方法:验收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验收。
9、付款方式:以中标单价按实结算,最终以审计为准。完成工程进度50%付到工程总价款的35%; 完成工程进度90%付到工程总价款的70%;完工竣工验收后,工程经审计部门审核后付到总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不计利息)
10、采购项目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工程类)执行。
11、其他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1.1 中标供应商在开工前须与原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清单范围划分并对前期已完成工程量做好结算。
11.2 中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原施工单位已订购材料全部接收。
11.3 中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前期已完成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
11.4 评审结果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第一名时,由业主单位优先选择注册地在江安县的企业为中标人;若并列第一名的企业注册地均为江安县的企业时,由业主单位抽签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