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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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7 |
招标业主: |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农业信息与农村经济研究所期刊编辑室 *.项目名称:****年*-**期《西南农业学报》印刷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 (*)名称:《西南农业学报》 (*)出版周期:月刊 (*)开本:大**开 (*)封面(四色):***g铜版纸 (*)内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与农村经济研究所期刊编辑室
2.项目名称:2020年1-12期《西南农业学报》印刷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
(1)名称:《西南农业学报》
(2)出版周期:月刊
(3)开本:大16开
(4)封面(四色):200g铜版纸
(5)内文:70g双胶纸
(6)每期印量(册):1000
4.交货期限:每月30日之前
5.交货地点:成都市静居寺路20号附101号省农科院信息农经所
二、参与比选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截至谈判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7.持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4日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向采购人联系邮箱(Jxuebao@sina.com)发送以下3个文件进行报名:
(1)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见附件一);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文件;
(3)加盖公章印刷经营许可证扫描文件。
报名手续完成后,供应商即取得参加比选的资格,比选资格不得转让。未取得比选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四、发放比选文件
采购人将于 2020 年8月7日前,统一向所有按报名方式要求报名的供应商通过报名回执中载明的联系电子邮箱***
五、评定方式
公告期结束后,我单位将召开项目比选现场评审会,并组织评审委员现场开标和评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结果将现场通知各投标人,并在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网(http://saas.sc.gov.cn)公告栏中进行公示。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与农村经济研究所(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附101号)。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与农村经济研究所期刊编辑室
2020年7月28日
比选要求
一、编制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比选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比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7.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比选申请书应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用 U 盘保存的加盖公章的电子文档扫描件(PDF 格式)一份,一并密封后递交。正本需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副本可用盖章后的正本复印。
二、费用承担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均须自行承担参加比选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评审办法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报价、业绩和服务实施方案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一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报价得分较高的供应商排名在前。
四、合同确定原则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项目合同,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承担具体项目的服务。
五、无效比选
本次评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比选: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比选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做虚假承诺的。
附件一:报名回执
供应商(公章):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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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子邮箱*** | *** | ||
报名确认 | 供应商确认参加项目报名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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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备注外,报名回执须内容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确认。比选资格不得转让。未取得比选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